癌症分期的組合

醫師通常會利用統計等資料,做為判別癌症期別的依據,判別依據為:腫瘤大小、侵犯位置、淋巴轉移、遠端轉移等。

主要由三個方面的評估構成:

1. Tumor:

也就是”T”,主要在看原發腫瘤的大小與侵犯周遭組織的程度,從T1到T4有四個等級,部分腫瘤還會有abc的次分期. 除個別癌症的會有特殊狀況外,T1通常指侷限在黏膜層或較小的腫瘤,而T4通常指已經侵犯到骨頭或周遭其他器官。

2. Node:

“N”,指的是區域淋巴結的狀況. 首先要定義何謂”區域”,通常指淋巴液由腫瘤部位流回心臟的路途中,較接近的範圍內。不過這大多是以過去的資料做預後分析的結果。比如頭頸部腫瘤把鎖骨以上的頸部淋巴結定義為區域淋巴結,鎖骨以下的淋巴結轉移則歸類到遠端轉移。

3. Metastasis:

“M”,意指腫瘤細胞轉移到遠端的狀況,比如說肺癌的細胞到脊椎骨或腹部淋巴結另起爐灶。這時候不是骨癌也不是淋巴癌,而是肺癌轉移到骨頭和淋巴系統,所以大多只有M0和M1的差別。

有了T, N, M的結果,再根據不同的組合,醫師常常說的第幾期,就是這個總合的結果。